“该案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主体身份材料不全,建议退回补充完善……”近日,平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经过会审,一针见血指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最终该案退回补查补证。
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作用,以及审理倒逼和牵引功能,引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强化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的意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案件及时退回补查补证。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11件案件退回补查或补证。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案件审理部门的立身之本。审理部门要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法治理念,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发现问题只是手段,整改完善才是目的。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比较重大、疑难复杂或涉案人员较多的案件,经委领导批准,审理部门提前介入,通过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定性量纪、办案程序等认真分析研判,进一步准确定性并提出补证意见和建议。通过集中“把脉”,找准“病根”,让审查调查思路更加清晰,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同时,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日常衔接沟通,对少数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等方式及时研判会商。在移送前进一步巩固案件质量,两级审理部门严格按照刑事审判标准,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事实、证据、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审查,制作起诉意见书,做好案件移送相关工作。去年以来,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5件,实现零退查。
实践锻炼是最好的课堂。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以老带新、互学共进的“传帮带”作用,分批抽调县(市、区)审理干部到市纪委监委审理部门以干代训,面对面、手把手开展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有效解决基层案件审理人员本领恐慌问题,为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提质增效奠定了基础。(供稿欧萍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