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丨防治停车收费微腐败

日期:05-18
腐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深度关注丨防治停车收费微腐败

江苏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围绕停车场在规划、审批、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开展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图为日前,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市第六人民医院停车场向管理员了解停车收费相关情况。张骞丰摄

江苏南京,一条不少市民上下班的必经之路——青奥北路,曾让人苦恼不已:“以前,路两边停满了车子,特别乱特别堵,路堵心也堵。”近来,在南京市建邺区纪委监委推动下,当地街道大力整治违停现象,新增500个停车位,让青奥北路告别以往的拥堵。

“停车难”是城市病,也是长期困扰群众的一块心病。一些地方因此引发的停车收费管理混乱问题,不仅啃食群众获得感,还可能滋生圈地为场、权钱交易、截留侵占等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面,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推动解决停车难、停车贵、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街道停车办负责人向收费员伸“黑手”,在本该免费的停车点私自收取停车费

收费员周某:“他的权力很大,如果我们完成不了指标,他不仅能扣我们的钱,而且还可以让我们走人,所以我们一般不敢得罪他。我送钱给他也是想跟他搞好关系。”

身为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街道办事处停车管理工作站队长,缪帅负责管理近20名停车收费员。自从当上队长那天起,他就变着法子利用手中权力收取部属的好处费。经办案人员调查,几乎每名停车收费员都有多次向他行贿的行为,逢年过节、家人生病,都得主动“表示表示”,这在该停车管理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从一人送到多人送,从一次送到常态送,从隐蔽送到公开送,从员工主动示好到最后伸手索要,缪帅在收受贿赂的泥淖里愈陷愈深。收费员给缪帅的这些好处费,全部来自灰色收入,对此缪帅心知肚明:“他们送钱给我,是让我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关照,对他们检查少一点,这样他们可以多一些额外收入,因为他们私下收车主的钱不开票、不用POS机,收的钱自己留着不上交,这是公开的秘密。”

收费员李某告诉办案人员,给缪帅的钱“是车主扫我微信,我私下截留下来的停车费”。

本应上缴国家财政的费用,就这样揣进了他们的个人腰包。

大光路街道辖区内有一个五马桥停车收费点,2016年7月因修路该收费点取消。五马桥周边十余名商户却发现,2019年5月到2019年12月,每月都有街道停车收费员上门,收取300元的包月停车费。直到一次偶然闲聊,他们才得知,这里的停车点早已免费,正是缪帅派人私自收取了停车费。为了让白白掏钱的商户不起疑心,缪帅还安排收费员利用各自手中积余的收费票据,为商户们开具了发票。

公共停车位姓“公”,容不得任何人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秦淮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朱林杰告诉记者,停车领域贪腐造成国有资产被截留、侵吞,公共收益减少,影响了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停车贪腐问题,进一步加剧停车难、停车乱,产生的优亲厚友、私划停车位等问题,造成停车领域的不公平矛盾和交通不安全,甚至激化为人身冲突、人身伤害,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2020年8月,秦淮区纪委监委对缪帅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5月,缪帅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私自截留停车费,违规减免停车费,收受收费员贿赂……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影响恶劣

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和对群众投诉反映、典型案件的分析,江苏省纪委监委梳理出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7类具体情形——

在公共停车设施经营权发包转让过程中,违反招投标规定暗箱操作。2010年至2019年,徐州市儿童医院保卫科科长蒋连锋通过提高投标门槛、压缩报名时间等方式,帮助王某某连续取得该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并在停车场季度考核、续签合同、保安管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47.8万元。2017年至2020年,医院院长曹军华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某串通招投标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共计10万元。最终,蒋连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曹军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利用职权为关联企业或他人谋取公共停车资源经营业务,并以他人代持股份等方式从中非法获利。2010年,江苏省射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杨波,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物业服务公司承揽县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等物业项目,先后4次收受该物业服务公司以入股分红名义所送的人民币共计8万元。杨波还因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

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收受收费员贿赂。如缪帅多次收受多名停车收费员通过以不法手段收取停车费提供的贿赂,导致本应上缴国家财政的费用流入收费员个人腰包。

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减免本人或亲友包月停车费。江苏省靖江市城管局停车场是政府投资的公共收费停车场,由市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2019年,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监察队队长范小刚利用职务影响,找停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张某打招呼,将朋友请托的1辆小型轿车、单位职工请托的3辆小型轿车等车牌,违规录入城管局停车场的停车管理系统。直至2021年6月,上述4辆小型轿车多次在市城管局停车场以“固定车直接出场”的收费方式免费停车,未缴纳相关停车费用。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上述四辆车停车107次均未缴纳停车费用。2021年10月,范小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收费员在政府施划的停车区外私设泊位违规乱收费并截留侵吞。如缪帅私自收取本该免费的五马桥道路停车点停车费,并在其他停车场虚开发票,私吞近10万元停车费。

此外还包括:收费员采取瞒报车辆包月信息、多收少交等方式,私自截留停车费;收费员不按规定方式收费、议价收费,利用个人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收款并占为己有,等等。

重点查处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收费许可审批、经营权发包转让等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6月,江苏省纪委监委调取2020年以来全省12345热线受理群众反映停车收费管理方面投诉36911条,经逐条研判,梳理出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线索311条,及时转给各地核查。省纪委监委将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典型案例,通报市县纪委监委和省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省市联动动态起底问题线索830条。

宿迁市古城街道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局长、楚街管理办公室主任相辉,擅自出租集体闲置地块帮他人经营“黑停车场”等问题,在专项整治中浮出水面。经查,2015年6月,楚街管理办公室将某停车场26个经备案审批的停车位,以3万元/年的价格出租给谷某经营,后谷某又私自增划9个车位,该停车场租赁期满后,相辉仍默许谷某以原承租价继续经营。2019年5月,相辉擅自将某超市西侧集体闲置地块以2万元/年价格出租给谷某用作停车场经营,该停车场未经备案审批,属“黑停车场”。为感谢其帮助,谷某多次宴请相辉,先后7次送给其1.2万元购物卡和5000元礼金。2021年7月,相辉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江苏省纪委监委全程跟踪全省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情况,指导各地紧盯7类情形,重点查处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收费许可审批、经营权发包转让、资金管理使用等4个关键环节谋私贪腐问题,对重点问题线索加大督办力度。

在徐州,市政府12345热线的工作人员时常会接到有关市儿童医院停车难、收费贵的投诉。该院虽多次反馈已整改,但收效并不理想。专项整治期间,省纪委监委暗访组在实地暗访中发现该院存在停车场疑似串通招投标问题,随即对此进行重点督办。接到督办任务后,当地迅速查清了王某某等人连续多年违规获得停车场经营权的事实。如今,经过整顿的市儿童医院停车场,已在公开招标后修改完善了管理方案,缓解了看病群众找停车位之难。

自2021年6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江苏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46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8人,组织处理279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江苏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把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作为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一以贯之抓下去。

查找问题背后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推动解决停车难停车烦问题

专项整治中,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全程监督,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各地有关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对接909次,移送谋私贪腐问题线索82条,努力实现查处腐败问题和推动停车管理行业治理互促共进。

江苏省纪委监委调研发现,在城市停车管理上,涉及的职能部门多,但有力有效的监管少,缺乏顶层设计。省纪委监委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就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收费许可审批等深入调研,牵头制定省级层面指导性意见,推动全省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实现长效监管。

调研发现,在城市停车管理手段上,存在管理方式相对粗放、信息化水平较低、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江苏省纪委监委推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停车管理水平,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加快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建成智慧停车平台,已有2818个公共停车场、2450条停车道路合计76万个停车位接入智慧停车系统,苏州、无锡等地的智慧平台APP能够实时显示重要商圈、热点区域周边停车场剩余停车泊位数,有效提升了停车效率。南京市纪委监委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僵尸车”清理,盘活有限道路临时停车资源,并通过科技赋能等方法破解停车难题,加强停车管理机制规范化和管理手段智慧化建设。

紧盯“未获得收费许可擅自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设施并收费”等8类违规违法收费问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省共排查708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盐城市区少数商铺存在“停车消费捆绑”、强行霸占车位等问题,不仅造成周边道路停车资源紧张,还影响通行安全,甚至激化矛盾引发冲突。盐城市多部门联合执法,引导规范管理,责令停止“停车捆绑消费”,对所有车辆提供免费停车;与企业负责人签署告知书,明确告知“不得实行停车捆绑消费”;引导当事人实行收费管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对消费者免停车费”的管理模式。

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现行停车收费管理政策供给滞后、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体制不健全、对私自施划和占用停车泊位缺乏有效处罚手段等问题,江苏省共修订完善关于公共停车管理的制度规定25个。

停车事虽小,却是大民生。江苏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增加泊位供给,加强系统化精细化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推动党委政府及住建、发改等部门完善省级层面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收费管理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相关执法事项和法定职责,推动解决群众停车难、停车烦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韩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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