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调解不成就再来一次
湖北天门: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四年的婚姻家庭纠纷
正义网讯(通讯员杨军周悠然)“我以后一定好好生活,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近日,一起重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肖某对湖北省天门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2月,天门市检察院收到市公安局移送审查逮捕的一起重婚案件。犯罪嫌疑人肖某在未与其丈夫邹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离开家,与张某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并育有一子。承办检察官经详细审查卷宗并询问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后,发现本案纠纷由来已久,邹某因此事长期上访,矛盾激烈。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经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承办检察官根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作出了肖某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同时根据中共天门市委平安天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承办检察官拟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矛盾化解,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对肖某进行了讯问,详细了解她的家庭生活情况及当前的心理状态。“因为这件事,我现在所在家庭的孩子也受到了很大影响,我不想因为我的事情影响孩子的前程,我愿意调解。”通过交心谈心和释法说理,肖某认识到了自己在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错误,表示真诚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
随后,肖某与邹某一起来到天门市检察院进行调解,承办检察官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一起接待了二人。商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了解双方的意愿及要求,一方面缓和双方情绪,释法说理,但并未调解成功。“虽然这次调解没有成功,但找到了症结,我们再接再厉。”承办检察官表示。
其后,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家属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工作。于是,不久后,肖某和邹某及双方家属再次来到该院,经过检察官宣讲法理、分析后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肖某赔偿了邹某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双方自愿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承办检察官指出,调解虽已达成,但也要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法状态。肖某与邹某遂前往法院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及公开听证后,天门市检察院依法对肖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至此,这一长达四年的婚姻家庭纠纷终于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