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本市信息通信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在确保疫情防控和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对瞒报、漏报、假报或违反当地防疫要求的企业和员工,市经信委、市通信管理局将列入黑名单。
《通知》称,本轮疫情以来,各信息通信企业积极响应和服务政府的防疫需求,全力保障了全市通信网络以及随申办、核酸码、空中课堂等各类重要防疫平台和系统平稳运行,对全市核酸检测点、集中隔离救治定点场所及封控区域提供及时、高质量的通信保障,为本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坚决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本市将复工复产作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城市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积极稳妥、逐步有序开展本市信息通信业复工复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在5月5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的工作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通信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在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毫不动摇动态清零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信息通信业在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保障城市运行稳定、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以及促进其他产业复工复产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信息通信企业应参照《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成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到全员、全程、全域、全时防控管理。配合属地防控部门落实防疫要求,教育督促返岗员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严禁核酸检测异常、随申码为红码和黄码的人员上岗。在确保疫情防控和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三、强化员工管理
各信息通信企业须对返岗员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员工最近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所在楼栋7天内是否有阳性、所在楼栋是否有密接等信息。对瞒报、漏报、假报或违反当地防疫要求的企业和员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通信管理局将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即时同步到全市各相关部门。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各信息通信企业要做好全体员工的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根据所在区的区域划分,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相应管理要求,落实核酸和抗原筛查。
四、严格督导检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通信管理局将对已复工复产的信息通信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信息通信企业应自觉做好自查自纠,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消除防控漏洞。对场所、人员和车辆通行实施严格管理。如出现涉疫人员和涉疫场所,需立即按疫情处置相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信息上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通信管理局将督促企业落实防疫要求,做好每日信息报告工作。若发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各信息通信企业要及时上报属地街镇、疾控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及市通信管理局,按照应急处置流程落实防疫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