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5月12日电(通讯员秦彪翁志娟)小区保安竟有“特殊渠道”可办廉租房?男子薛某以“办廉租房”为诱饵诈骗5人共10万余元。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薛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夏天,57岁的薛某在镇江某小区当保安,与张某、谭某都是同事。某日晚上,薛某与张某一起喝酒。期间,薛某称自己有“特殊渠道”可以办理廉租房,只需要给钱打点关系。张某信以为真,当即微信把1500元转给了薛某。过了一个月左右,薛某又称办理廉租房还需要5000元,张某想着快要到手的房子,再次把钱转了过去。
在等待廉租房的期间,张某抑制不住内心的欢喜,把6500元就能办理一套廉租房的“好消息”分享给了谭某。谭某和妻子梁某商量后,也给了薛某6500元请他帮忙办理廉租房。不久,薛某称这套廉租房面积比较大,需要谭某再补8500元。很快,梁某又把自己的朋友王某介绍给了薛某。王某给了薛某过户费5453元,物业费1750元,香烟钱1000元,共计8203元。王某提出过户费和物业费缴纳应该有发票,薛某拍着胸脯保证道:“相信我,肯定有发票!拿廉租房钥匙的时候,发票、合同一起给!”后来,梁某的另外一个朋友蔡某也知道了薛某可以办理廉租房的事情,分两次给了薛某共计12110元。张某的一个邻居李某在得知薛某可以办理廉租房后,给了5500元请薛某帮忙。
在此过程中,薛某再次以廉租房面积较大需要补差价、继续打点关系等理由,向王某、李某等人继续索要钱财和香烟等。至此,薛某以办理廉租房名义向张某、谭某、王某、蔡某、李某等5人,共计诈骗10万余元。
实际上,薛某根本没有“特殊渠道”办理廉租房,只因他在外面欠了债,平时开销大、收入低,就想骗点钱还债,也让自己手头花销宽裕一点。眼看着花了钱办理的廉租房一拖再拖,迟迟到不了手,张某等5人决定报警。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