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从检15年 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

日期:05-12
检察院

张晶: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

张晶:从检15年 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

“她工作兢兢业业,做事没有半点马虎。”“她面对挑战从不退缩,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她办法总比困难多,检察院里的‘家长里短’都愿找她。”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同事们对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晶的印象就是:低调内敛、乐于奉献。

从检15年来,凭着一股永不服输的韧劲儿,张晶不断精进业务,不但加入了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研究小组,还获评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检察官,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组成人员”。

探索惩罚性赔偿保护舌尖上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是,一直以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张晶看来,违法成本较低是一个重要原因,所以,“2018年以来,我们在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不断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加重赔偿制度’。要通过加大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同时也警示那些潜在的违法行为人,摒弃侥幸心理。”

为谋取非法利益,闫某从广州、昆明等地低价购进散装减肥胶囊,在明知减肥胶囊含有可能对人体有害的西药成分的情形下仍进行分装,并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多次向王某销售。王某购买塑料瓶、包装盒,订制印刷说明书、瓶外标签,将从闫某处购进的胶囊制作成“中药七天瘦”减肥产品,通过淘宝、微信等方式对外销售,涉案金额7万余元。经鉴定,涉案减肥胶囊含有西布曲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2018年4月,张晶与副检察长田梅到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食药环大队走访时了解到该线索,后与该院刑检部门进一步核实,判断该线索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立案后,张晶第一时间调取刑事侦查卷宗,同时多方查阅资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公益损害认定及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研究论证。

4月的烟台还有些许寒意。那段时间,张晶几乎天天不着家,办公室的灯经常亮到深夜。她和同事先后两次赴大连、沈阳等地,对关键证人刘某及10余名消费者调查询问;调取闫某、王某等人的网络及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从上万条交易记录中抽丝剥茧,查明了涉案减肥胶囊涉及辽宁、北京、天津等地的200余名消费者,部分消费者服用涉案减肥胶囊后出现口渴、失眠等症状。

2018年6月,芝罘区检察院依据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诉求,要求闫某、王某连带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77万余元,并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经过两次庭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求。

诉前听证解决行政执法困境

2018年年初,张晶在走访中发现,辖区某居委会一片林地上长期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经实地查勘、委托专业测绘机构测绘,张晶查明建筑垃圾占地12.48亩,体积2.46万余立方米,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而且制约林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与生态功能发挥。就此,该院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我们接受检察建议,但辖区没有建筑垃圾受纳场,我们很难推进问题解决。”在跟进检察建议落实过程中,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说。这让张晶想起之前办案中,不仅有行政机关吐槽“履职困难”,还有行政机关存在职责交叉、相互推诿的情况,也有行政机关对履职内容及争议焦点存在不同认识等。如何打破“孤岛效应”,合力解决公益保护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这一直萦绕在她的心间。

之后,在芝罘区检察院党组的支持下,张晶在全省创新探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听证制度,拟定相关操作规程,细化听证程序和内容,明确听证既可以是在提出检察建议之后、提起诉讼之前,也可以是在立案后、检察建议提出之前。

有了规程指引,问题就简单多了。2019年底,这处建筑垃圾终于被清理完毕。之后,张晶又对多起涉及违法占地、垃圾堆放等的案件开展了诉前听证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厘清争议焦点的重要手段,是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提起诉讼条件的有效抓手,也是协同监督、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强力助推器。”张晶总结道。

公益损害赔偿金有了专项账户

2019年年初,在跟进监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情况时,张晶发现法院判处的惩罚性赔偿金面临无处存放的“尴尬”。事实上,如何管理、使用公益损害赔偿金,确保其用于公益修复,一直困扰着张晶。随着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数量增加,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若能成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就能避免实践中的资金多头管理乱象,确保专款专用。”张晶连夜撰写书面报告,建议在本级财政资金账户下设立专门的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用于统一接收公益损害赔偿款项,拨付公益诉讼检察所需调查取证、专家咨询、鉴定评估等必要费用,奖励公益诉讼举报人等。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设立了。“这对规范管理公益损害赔偿金是个有益尝试,虽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毕竟迈出了积极的一步。”建议得以落到实处,张晶非常高兴。

2021年春天,张晶在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调训期间,与第八检察厅检察官张红霞一起对19个省份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情况进行调研并撰写报告,获得最高检领导肯定。此外,她与张红霞合作撰写了理论文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的实证研究》。

近年来,张晶办理的3起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撰写的3件诉前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优秀检察建议。她说,作为基层检察官,就要通过高质量的办案工作与专业素养,赢得被监督机关的尊重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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