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30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检疫检测工作组副组长,市卫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介绍,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服从属地管理,落实单位责任。
机场、火车站、省际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进京检查站、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宗教活动、商务办公、商场市场、物流仓储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安排专人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措施,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提示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人员集中管理和健康监测,对施工场地内的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等进行环境消毒;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做好社区、村群防群治工作,商务楼宇物业服务人应当督促物业使用单位落实有关应对措施,加强出入楼宇人员健康监测,配合做好有关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