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多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

日期:05-10
青岛市海洋

青岛日报5月9日讯当前,海洋经济战略地位不断提升,海域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其资产属性日渐突出。不过,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难、审批用海期限短、作为抵押物处置难等原因,导致银行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意愿较低,涉海企业以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融资较为困难。近日,市海洋发展局会同青岛银保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海域使用权的融资功能,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

《意见》针对当前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诸多举措,例如,明确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的国家标准;延长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期限;积极利用“人民银行融资服务网络平台”、青岛市“金企通”融资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强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有序建设区域性海域使用权交易中心和流转平台;构建贷款与征信、担保联动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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