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今年首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督导将全面排查治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医药企业,确保企业对标自查率、市际交叉检查覆盖率、检查督导发现隐患问题线上录入率、整改完成率“四个100%”。
专项检查督导期间,我省强化精准执法,鼓励企业自查自改,对企业自查发现并已实施整改或正在按计划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不予处罚。强化分类治理,突出对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消防救援机构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专项检查督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自查、市级检查、部省抽查核查发现问题隐患全部由企业及时录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整改闭环管理,实现线下检查和线上录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