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出台安责险助企纾困7项措施

日期:05-08
疫情复工复产新冠肺炎

5月7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结合安责险承保机构具体举措,明确延长保险期限、扩展责任范围、调整保费缴纳方式、开展线上投保、优先安排事故预防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支付保险赔付资金等7项措施。

因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的安责险参保企业,可向承保机构申请免费延长安责险保险期限最长至90天(具体延长期限根据实际停工停产时间确定)。在原保险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扩展保险责任。可参照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做法,对复工复产参保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参保人员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产生死亡或重症的,按10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赔付。

灵活处理安责险续保企业的保费缴纳方式,可采取分期付费、缓缴首期保费的方式。对于100人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期保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投保手续,开展线上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新投保的企业即时获得针对新冠疫情的相关保障。鼓励承保机构根据企业需求定制个性化保险方案。

此外,对复工复产企业,优先安排风控服务,为防疫工作和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等,切实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有序复工、稳定经营。进一步扩大安责险预防费用的适用范围,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将安责险预防费用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和理赔流程,特事特办、快处快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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