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的通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各项防疫要求,对“五类之外”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个别市场主体仍存在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中利亿盛商贸有限公司,未及时登记清洁消毒记录、未及时登记体温监测记录;
2.北京顺彩飞鑫商行,未落实人员进店扫码登记;
3.北京雨竹轩商贸有限公司,未落实人员进店扫码登记,未及时登记清洁消杀记录;
4.北京溪翁庄鹏顺居建材商店,健康宝二维码破损,未落实人员进店扫码登记;
5.北京九月天电动自行车商店,员工体温记录不全,消杀记录不全;
6.北京硕轩阳超市,未落实人员进店扫码登记测温;
7.北京佳禹升和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让进店人员扫码登记测温,消毒记录不全;
8.北京宏浩利佳商店,未落实人员进店扫码登记测温;
9.北京仟盛慧商贸有限公司,未落实人员进店扫码登记测温;
10.北京走马庄街新商店,人员未佩戴口罩;
11.北京市十里堡双燕商店,清洁消毒记录不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市场主体应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的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持续做好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经营场所消毒通风、设置“一米线”以及按时核酸检测等工作,同心同力抗击疫情。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