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菏泽5月6日电(记者郭树合通讯员魏亚青张淑芳)当前,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大众所接受的购物消费重要渠道,“网红”主播直播带货也成为一种流行营销方式。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方便快捷的销售渠道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022年1月6日,山东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及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对1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大牌频频“骨折价”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田某某等人针对个别消费者希望低价购买热门品牌服装的心理,有针对性地挑选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品进行仿制生产,以外贸“尾单”的名义,通过网店及3家实体店铺销售假冒品牌服装,牟取暴利。
“几天就能模仿出正版服装,外观上和正版成衣很难分辨。”被告人高某某交代,团伙成员先到品牌店购买正品服装,精心制作仿冒样板衣后,委托衣服加工商进行生产,加工商将衣服加工至半成品状态后,由团伙成员联系印刷厂等公司印制品牌服装的标志和图案。为使假冒品牌服装更加“真假难辨”,加工商对假冒品牌的主标、水洗标、吊牌等进行仔细仿冒,最终生产出一件件令消费者都难以辨别真假的假冒品牌服装。
据了解,被告人田某某、李某某等人跨区域在网店及3家实体店铺内以低价销售假冒品牌服装,雇佣员工帮助经营,并租赁厂房进行假冒品牌服装的包装,聘请专门人员进行网上售前、售后服务。在田某某、高某某等人的操控下,从没有生产资质的车间生产的假冒品牌服装,披上非法生产的商标标识,摇身一变成为实体店、直播间里的明星产品。
直播带货用“暗语”
“直播间才有的福利”“我们是清理库存”某直播平台上,网红主播一边展示着知名品牌服装,一边使用套路话术刺激消费者抓紧时间购买,“李鬼”商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到全国各地,大量消费者上当买单。
经查,假冒品牌服装的销售者田某某采取“实体店+网络销售”的模式,雇佣客服、库管及主播人员,负责假冒品牌服装的生产经营。田某某先后招募8名网红主播,打造网红直播基地和孵化中心,通过穿搭走秀、主播讲解等网络直播形式,在多个网络直播平台上同步展示和导购其销售的假冒品牌服装,以品牌服装、低价销售为宣传噱头,博取消费者青睐。
“直播时不直接提品牌的原名,但顾客会根据衣服上的图标进行辨别,待衣服销售时剪掉商标。”被告人刘某某供述,为规避网络平台的监管,顺利售卖假冒品牌服装,他们采取“暗语”式销售,在淘宝网及微博等运营平台发布售卖信息时采用谐音或者拼音字母代替品牌名称,并为商标标识进行马赛克处理。
“不要在直播中回答消费者这些品牌的东西是否正品,也不要在直播中说衣服的品牌名字。”被告人交代,他们聘用“网红”主播在网络平台大肆宣传时,会提前对主播进行专门话术的培训,销售方式隐蔽性极强。
全链条打击深挖追诉
生产商、销售商、商标标识制作商在没有商标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沆瀣一气,以库存清理、低价销售为宣传噱头,利用网络平台及实体店大量售卖假冒品牌服装,被告人田某某不但成为“行业”名人,还成了网络大V。
然而,网络直播带货模式虽新,但绝不是法外之地,2021年6月,田某某等人在网络平台上定期直播,通过网店大量销售各类假冒品牌服装的线索浮出水面。
本案生产假冒品牌服装及辅料的代工厂涉及多地,售假涉及范围广、人员多,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获悉案情后,对案件全过程及时跟进,围绕程序、销售额度、追缴赃款等问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深挖制假链条,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对跨区域生产假冒品牌服装的不法商家实施全链条打击。
最终,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田某某、李某某等5人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高某某、丛某某等3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同时深挖犯罪源头,依法对追诉到案的姜某某、李某某等6人以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