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你镇部分种粮大户存在虚报冒领国家补贴资金情况,你局相关工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类似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希望你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提出如下建议……”近日,针对粮食领域存在的问题,定远县纪委监委制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
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责,把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精准施策,祛病除根的监督利器。针对在巡察反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落实责任追究、督促问题整改、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出发,以“三书”作为开展监督提醒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以案治本作用。今年一季度,共召开分析研判会15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查找案发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漏洞30个。三年来共制发“三书”44份。
规范制发流程,开出“好药方”。定远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制发流程、审批权限及整改反馈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有关文书格式进行了统一。按照“谁办理、谁提出”原则,经分管、协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负责人签发。将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检查的主要内容,确保制发的每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纪检监察建议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推动责任单位做到抓早抓小、管住今后,压紧压实监管责任。
发挥提示作用,擦亮“警报灯”。定期召开研判分析会,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漏洞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立案查处的个案问题,加强案情分析,全面剖析个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探究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对相关系统、相关领域可能存在的类似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紧盯管理和制度机制中存在的漏洞。在制发建议书的过程中,主动与相关单位党委沟通协调,共同确定建议内容,并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掌握的情况,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专业性、可行性、权威性。
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堵漏洞”。为避免“三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挡”、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发生,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归口管理、公开送达、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的闭环监督链条,对建议书统一管理,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由提出建议部门全程跟踪督办,采取建立台账、专人督促、销号管理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或“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将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纳入“两个责任”检查考核、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巡视巡察、述廉述责等监督考核内容,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衔接贯通,推动形成合力。
“我们立足职能职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狠抓整改落实,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有效发挥了纪检监察‘三书’提醒纠偏、源头治理的作用,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