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现在和同寝室的同学相处融洽,学习成绩也在稳步提升。”近日,浙江省淳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承办检察官拨通了小玉(化名)班主任的电话,了解到小玉的近况。
未成年的小丹和小玉姐妹俩是“事实孤儿”:她们的父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母亲因一场意外离世,只剩下年近80岁的奶奶与她们相依为命。
今年初,淳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吴琦倩和江红仙在办案中了解到小玉和小丹的情况。“孩子爸爸在服刑期间,两个孩子的基本生活该如何保障?”姐妹俩的遭遇让检察官揪心不已。在走访中,检察官了解到姐姐小丹在读高中,妹妹小玉是一名小学生,家庭条件比较困难。
难事一件一件解决。
首先是小玉的上学问题,从小玉家到学校有3公里多的路程,步行需要将近一个小时。为解决小玉的现实困难,淳安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公安机关、法院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充分了解具体情况后,检察官提议让小玉住校,周一、周五有校车到村里接送,这样就可以解决小玉的上学问题。但小玉担心自己的家庭条件无法承担住校后的费用,拒绝了检察官的提议。
孩子的懂事让检察官心中更加不忍。经与学校沟通,检察官确认小玉可以在学校申请到困难儿童救助,小玉这才没了后顾之忧。
上学问题解决了,可两个孩子日常生活开销怎么办?仅仅依靠奶奶的老年人补贴远远不够,检察官认为小玉和小丹符合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条件,随即与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向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案件情况及姐妹俩的现实处境。在接到线索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迅速告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需提供的材料。
3月下旬,县民政局对申报资料核查后,为小玉和小丹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每月2057元的生活补贴为一家三口的生活掀开了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