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用的公款终归还

日期:04-29
巡察

“梁组长,要不是你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把这1万元公款追回来呀!”近日,岑溪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梁克锋像往常一样,准备开展新的一天的调研走访,就接到了该市诚谏镇供销社林主任打来的电话。

1万元的公款缘何不在对公账户?事情还得从梁组长带队到诚谏镇供销社开展常规调研时说起。

当时巡察组说明来意后,林主任欲言又止,引起了梁组长的注意。

“大家有什么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协助解决的,我们一定竭尽所能。”梁组长说。

“现任大业镇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刘某借用诚谏镇供销社公款1万元,到现在5年多了都没有还……”面带难色的林主任向巡察组吐出苦水。

林主任的话给梁组长留下了疑惑,为何大业镇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会向诚谏镇供销社借用公款?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带着疑问,梁组长迅速带队开展问题线索核查。

经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巡察组了解到,刘某在诚谏镇供销社就职期间,承包该镇河三村化肥农药门市部,2015年12月、2016年1月以诚谏中转站农药配送中心用于进化肥、农药周转金和支付搬运费的名义向诚谏镇供销社借用公款共1万元,其后并没有把支出的票据拿到单位报销,没有将借款的1万元归还给单位。2016年6月,刘某调离诚谏镇供销社后,这笔公款仍未归还。

“这笔公款这么多年不归还,你们单位没人管?”梁组长指出问题。

“我们单位的干部多次向刘某追讨这笔钱,该想的办法也想了,可他就是只认账,不拿钱出来,一直拖到现在。”林主任无奈地说。

公款岂能有借无还?背后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巡察组当即与刘某取得联系,进行了解核实。

“我们巡察发现,你在诚谏镇供销社工作时借用了公款1万元,至今未归还,可有此事?”梁组长开门见山问道。

“是有这么回事。”刘某如实承认。

谈话进行得很顺利,然而问到公款用途与归还问题时,刘某却闪烁其词,支支吾吾起来。

原来,2015年5月起,刘某不再承包诚谏镇河三村化肥农药门市部,但没有告知诚谏镇供销社,因此这笔公款并非如刘某写的借条所说用于进化肥、农药周转金和支付搬运费,而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当接到诚谏镇供销社干部的催还通知时,多次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等为由至今未予归还,此外,在其任职大业镇供销社副主任前后均没有向上级组织交代过此事。

巡察组发现,刘某作为公职人员,有偿还能力却拖延多年未还款,其行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该市纪委监委。最终,刘某因违反生活纪律、诚信缺失问题被给予警告处分。(岑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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