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三江
黔南: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现将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黔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县长级干部柏林松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柏林松任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违规同意自定自发、超范围发放州级农业项目专家评审费、验收费等劳务费共计12.58万元(15次),本人领取0.94万元。柏林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1月16日,柏林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龙里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贵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2月至2021年1月,时任龙里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贵龙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商场购物卡、礼金及大重九香烟、飞天茅台酒等名贵特产。高贵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1日,高贵龙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三级主任科员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瓮安县永和中心完全小学原校长甘元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时任瓮安县永和中心完全小学校长甘元伦安排他人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报销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产生的费用共计3.836万元。甘元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9日,甘元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业技术七级降为专业技术九级,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四、三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管理科科长张加超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5年至2016年,时任三都县周覃镇财政分局局长张加超在负责周覃镇拉近村、板光村县级重点示范村建设项目财务工作期间,接受项目施工方邀请赴广西南宁、北海涠洲岛等地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车辆燃油费、船票费、食宿费等均由项目施工方支付。2022年3月16日,张加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长顺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中心蔬菜水果技术推广科负责人刘松违规吃喝并饮酒驾车问题。2021年8月5日晚,刘松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次日凌晨,刘松驾驶小型轿车行至麻兴线180公里100米处被交通民警查获,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1.16mg/100ml,属饮酒驾驶。2021年12月28日,刘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六、贵定县昌明镇黄土村原党支部书记莫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力问题。2020年1月21日,昌明镇党委召开第十三届中共贵定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明确各村(居)于3月10日前完成所有整改工作。黄土村原党支部书记莫菲作为该村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直至3月26日,仍以业务不熟悉,指挥不动其他人为由,对巡察反馈黄土村的问题均未开始整改。2021年11月16日,莫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党组成员贺开芬对环境信访工作推诿问题。2021年4月25日,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收到群众反映龙坪镇莲花河存在恶臭的问题举报后,贺开芬同时作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在2021年3月本单位与罗甸县水务局已对莲花河水污染原因排查分析认定包含企业排污的情况下,未实地调查,深入研判,便授意工作人员以河水污染并非受企业排污影响为由,于4月27日将本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给其他单位处理,造成不良影响。贺开芬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2月8日,贺开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增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领作用,持续保持纠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六盘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原支队长蹇书贵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9年,蹇书贵违规收受盘州某商会会长周某某、下属黄某某等2人送的飞天茅台酒12瓶。此外,蹇书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蹇书贵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六枝特区郎岱镇第一中学原校长李徽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至2017年,根据李徽安排,郎岱镇第一中学将违规收取的相关费用私设“小金库”。2014年3月至2019年7月,经李徽同意或安排,将“小金库”中的29万余元,违规用于为教师购买西服、购买烟酒接待及组织教师开展旅游活动等支出。此外,李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李徽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盘州市农林投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俊林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张俊林先后收受项目承建商彭某某、江某某等4人送的生肖茅台酒6瓶、飞天茅台酒18瓶及品牌手表、高档西服、手机等礼品。此外,张俊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张俊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水城区城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3月,王江在负责羲源矿产开发公司项目部原材料供应票据收集、汇总等工作期间,收受原材料供应商辉某某以感谢为名送的好处费4万元。此外,王江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江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钟山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邓志(邓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邓志(邓智)在担任钟山区汪家寨镇党委书记期间,安排他人购买43瓶飞天茅台酒和163条和天下、大重九等高档香烟,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活动,并通过虚开广告发票、办公用品发票等方式报销相关费用。此外,邓志(邓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邓志(邓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黔微普法)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