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汀江公司中都镇购销站订单对象不实要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南岗库区未落实仓库管理员夜间住库值班制度,要立即整改堵塞漏洞。”
“在推动移风易俗常态长效治理过程中,要及时选树抵制高价彩礼、民俗新办等典型事例。”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组成会商联审小组,对涉粮领域、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专项巡察中23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开展“三方联审”,并提出反馈意见。
根据“三方联审”工作机制,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围绕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整改措施和主要负责人政治态度、履责情况、整改内容等6个方面开展巡察整改联合审议。审议结果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对巡察整改事项细化分类,对未完成巡察整改事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限期办结,对基本完成巡察整改事项持续跟踪了解、督促整改到位,对判定为未办结的重要问题或整改中需进一步核实和深入推进落实的突出问题,列入专项督查计划。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不能就事论事、点到即止,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效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提出对重点人、重点事以及违规资金清退等事项的处理意见。”据市委巡察办整改督查科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三方联审”共指出“四个专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举一反三做得不到位、建章立制不具体等问题86个,反馈整改意见80条。
巡察绝不能一巡了事。为巩固拓展“三方联审”工作成果,确保指出问题、反馈意见真正落细落实,龙岩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打破固定思维和惯用模式,变查阅台账为实地走访,变“坐等上门”为“深入基层”,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再督促”,对未见底问题“再发现”,推动新问题、旧问题一同整改,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切实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见底清零”。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做实‘三方联审’工作,并强化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突出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效贯通,加强对巡察整改质效的审核把关,从制度层面推动形成立体聚焦的全覆盖监督格局。”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岩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