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一键搬运的猖狂盗图行为该管管了

日期:04-29
社交平台市场竞争

近日有媒体报道某社交平台盗图乱象频发,有电商平台商家未经允许盗用博主私人图片当作网店商品图进行宣传,标榜使用效果等(据4月28日《南方都市报》)。

氛围感十足的穿搭照片,介绍详细的使用体验,在网购平台上,这样的产品宣传图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原以为是博主与店铺的联动分享,却没成想只是商家“一厢情愿”的复制粘贴,和“偷偷摸摸”的一键搬运。近年来,社交平台网络盗图行为日渐猖獗,背后甚至还出现了盗图、打版制造、销售的假冒产业链。博主匠心独运、精心制作的原创成果,就这样在互联网上被商家一键转用,变成“免费产品图”,“搭便车”大肆宣传,吸粉牟利。这不仅损害网民的合法权益,更损害平台信任度,失德更违法。

用户在社交平台上传个人照片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商家未经他人允许盗图装点店面,并用于自己产品推广,借博主的流量营利,已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另外,某些私照背后有着拍摄者摄影角度、灯光排布、道具搭配等构思,商家如果随意盗用、截图、修改更涉嫌侵犯著作权。

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商家借用博主图片更有冒充原版、混淆视听之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影响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如此,盗图乱象还可能引发其他侵害个人信息甚至网络诈骗行为。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网络盗图隐匿性强、维权成本大、平台之间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更多依赖于用户的自我维权,盗图行为治理艰难。因此必须从源头处着手,加强平台对网络盗图乱象整治,强化监管,让一键搬运不再如此“便利”。

商家必须提高法律意识:使用他人图片进行广告宣传营利,必须经过他人同意,任何擅自使用都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对市场竞争规则的破坏。同时,平台保护个人肖像权和作者著作权的责任也要压实。虽然晒照本身就存在被转载的风险,但是平台并不能放任风险的扩大甚至将此“明知”作为平台免责的理由,对平台内盗图的“假号”“仿号”“假店铺”要有监测清理机制,同时畅通用户的举报维权渠道,发挥网友的积极性,强化群众监督。平台不仅要在界面明显处和后台客服沟通中设置侵权举报通道,更要加快对用户投诉的查证和处理速度,该封禁的封禁,该处罚的处罚。同时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之间应探索建立协同处理机制,包括抄袭账号、店铺的协同通报、警示机制等。

此外,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剽窃盗图的店铺处罚力度,建立“侵权店铺”黑名单,遏制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海南东方: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 检察机关支持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