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4月27日电(通讯员莫婷娟)以为签下了一个好项目,谁知道竟然是个骗局。4月18日,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对汪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20年8月初的一天,谢某接到了亲戚姜某的电话,称其朋友汪某手上有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沿江高铁碎石加工的项目,委托其找碎石承包的人。谢某本身就是从事石料加工行业,便和姜某一起到南沿江铁路线附近去看了现场情况,发现场地上钢筋已经开始搭建。看到项目快要动工,姜某又和自己是亲戚,谢某便没有多想直接答应合作。
2020年8月26日,谢某与自称是中铁二十四局的汪某签订了《碎石加工及生产的分包合同》,并缴纳了15万元的工程保证金。然而,签了合同后一年多谢某也没有收到开工的通知。在此期间,谢某多次询问汪某,汪某均以工程没有开工为由进行回复,心中产生疑惑的谢某便到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进行咨询,才发现根本没有这个项目,汪某也不是中铁二十四局的工作人员。谢某找到汪某要求其退还工程保证金,汪某一直拖着不还。2021年11月,谢某报警后案发。
经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间,汪某为偿还债务及个人生活开销,虚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沿江铁路碎石加工及生产”项目,伪造项目分包合同、加盖私刻的公司印章,通过他人或自己与4名工程承包商签订项目分包合同,以收取工程保证金的方式骗取人民币90万元。
案发后,根据在案被害人陈述,在签订合同时也发现合同上有时只有甲方盖章没有签名,有时合同上生产规格等栏目为空白,但因轻信熟人介绍且合同有公司印章,便签订合同,支付保证金,待项目迟迟未施工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4月18日,句容市检察院对汪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