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荆门市委批准,荆门市纪委监委对荆门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庆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庆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擅自决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药品监管、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何庆华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荆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庆华开除党籍处分;由荆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荆门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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