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的事情暴露后,我既平静又崩溃。平静是因为知道这事早晚会被发现,崩溃是因为我的人生刚起步就摔倒了,还给亲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日前,江苏城工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业务部原副主任朱某在接受讯问时说。
江苏城工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是常州市国有独资企业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1989年出生的朱某,于2015年9月入职该公司市场业务部,短短3年多就成长为业务骨干,并担任市场业务部副主任。
2021年11月,常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收到反映朱某贪污挪用的线索后,随即成立核查组展开核查。
“朱某平时主要负责承接业务,能够接触的公款,只有代表城建公司投标时需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和项目中标后向建设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经过研判,核查组决定从朱某负责的检测项目入手摸排。
很快,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都是公对公转账,朱某负责的项目看似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却大量采用现金缴款的方式,极不符合常理。”
带着疑问,核查组走访了部分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
“我们公司工程检测项目的中标单位不是江苏城工。”
“我查了记录,我们公司没有组织过这个项目的招标。”
……
连续多家单位相似的回答,揭露出朱某负责的项目极有可能是虚构的。
在全面起底清查中,核查组还发现一个规律:朱某以自己名下公司或其父母企业名义编造的项目,都采取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而其他虚构的项目都采取现金缴款的方式。
“对朱某而言,这样既方便公款提现,两种方式交替使用,又能避免引起审核人员的怀疑。”办案人员分析。随后的资金流向比对,也印证了这一判断。
很快,核查组整理出了共计58个虚构项目的清单,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为什么这58个虚构项目全部集中在2019年?其中是否另有隐情?“审查调查不仅要查清事实、固定证据,更要查明原因、找准症结,促使其他年轻干部吸取教训,推动涉案单位加强监管。”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求。
核查组依托电子数据查询,经过海量的数据筛选,办案人员发现朱某在2018年曾向小额贷款公司高额借款,并引发一些纠纷。
至此,案情和朱某的动机已基本明朗。与此同时,朱某也越来越惶恐焦虑。“想想也躲不掉,还是争取主动吧。”2022年1月4日,朱某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得益于前期扎实细致的初核,该案仅用时7天便办结并移送审理。
经查,涉世未深的朱某因想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急于一次性还清房贷,在“朋友”的蛊惑下,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80万元,面对高额利息和“平台手续费”,渐渐陷入了“以贷还贷”的泥潭,动起了“借”公家钱还债的念头。2019年4月至8月,朱某先后58次通过虚构项目、伪造签名的方式,挪用公款189万余元,其中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共16笔,涉及金额52万余元。
最终,朱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关系,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作者:李锴单位: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