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设立“漓江保护日” 成立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

日期:04-26
漓江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

新华社南宁4月26日电(记者卢羡婷)记者日前从广西桂林相关部门获悉,桂林市将每年4月25日设立为“漓江保护日”,并成立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以进一步加强对漓江生态的保护。

漓江是桂林山水之魂,被誉为“世界最美河流”之一。近年来桂林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推动漓江全流域保护和治理取得突出成效,漓江流域整体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经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将每年4月25日设立为“漓江保护日”。

桂林市委书记、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周家斌表示,桂林要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以设立“漓江保护日”为契机,建立完善漓江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25日,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成立揭牌,与原有的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风景名胜区分局形成互补,全方位织密漓江流域生态防护网。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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