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诀”办好网络侵权犯罪案件

日期:04-26
犯罪知识产权检察院

网络平台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和生活习惯。面对节节攀升的消费需求,大量打着免费或低价旗号的盗版产品应运而生,不少消费者为了少花钱购买盗版,不仅助长了侵权行为,也严重影响了文化的发展与创新。

义乌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此类案件存在隐蔽性、跨地域性、传播快等特征,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不易被确认、证据容易被删改等情况较为常见。为此,该院以“四字诀”为主导,全力办好网络侵权犯罪案件。

唯“严”,建立办理网络侵权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围绕案件涉嫌的罪名,证据的发现、收集、固定、侦查、取证方向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范侦查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唯“精”,强化办理网络侵权犯罪案件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机制。网络侵权犯罪案件类型繁多,侵权内容涉多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多跨地区,检察院依托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中心,完善网络侵权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线索通报流转、权利人数据库共建共享、权利人权益保障、协助司法取证、案件协调以及技术共享协作等机制,精准高效办理案件。

唯“专”,组建网络侵权犯罪案件办案团队。为应对网络侵权犯罪不断更新的技术手段和带来的法律适用难题,检察院专门成立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下设网络侵权犯罪案件办案组,建立网络侵权犯罪案件库,动态分析此类犯罪新趋势,并定期总结办案经验,提升专业化办理水平。

唯“全”,构建网络侵权“5+1+N”宣传格局。司法办案中发现,通过网络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不法分子大多数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法治宣传刻不容缓。坚持“5+1+N”方式,线上线下预防犯罪同步走。线下,在网络侵权风险集中的网红直播村、电商小镇设立5个知识产权联络点,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线上,立足1个官方新媒体矩阵,联动当地电视台、主流论坛等N个普法阵地,扩大宣传效应,普及法律知识。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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