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自己想当老好人,把五保老人的零花钱克扣给别人做人情,我愧对组织的信任,愧对胸前的党徽……”近日,面对一纸处分,江苏省高邮市天山敬老院原院长王景龙悔恨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次专项督查说起。去年,高邮市纪委监委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以敬老院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为切口对所联系的三个乡镇敬老院开展专项督查。
“田某红、吴某海、吴某花这三位五保老人零用钱发放表领取人签字怎么是同一个笔迹?而且近五年都是这个笔迹。”工作人员小杜在翻阅送桥镇敬老院账册过程中发现了异常。
经与该敬老院初步了解,三位五保老人均系智力残疾人员,近几年一直由工作人员张天红负责他们的额外开销,这让督查组人员顿时警觉起来。
“我们兵分两路,陈主任带队前往市民政局调取相关资料,小杜跟我去敬老院。”第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副主任翟美玲随即抽调力量对此事展开核查。
“请如实回答,这三位五保老人的零花钱都是你代签领取的吗?”翟美玲开门见山。
“是我代签的,因为他们是智力残障人员,签不了字,院长就让我帮忙代签,有什么问题吗?”张天红给出肯定答复,随即还补充道,“他们年纪大了,脑筋也不好,所以钱都是由我来保管,我看到他们缺什么就会帮忙买点。”
“那你平时帮他们买东西的票据有没有留存?能不能给我看看?”翟美玲紧追不舍。
“这……我没注意。”张天红一时语塞。
随即翟美玲一行又在敬老院走访了与三位五保户交好的几位老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得到的答案均是从未看到张天红给这三位老人添置物品。
在掌握相关证据证言后,核查组又对敬老院院长王景龙进行了约谈。
“我想着这三位五保老人平时也用不到什么钱,把这个钱给张天红也算个激励。”面对核查人员的质疑,王景龙如实交代。
五保老人零用钱是民政部门发放给寄养在敬老院的五保老人用于其日常花销使用的专项资金,需要五保老人每月亲自签字或盖章领取,但考虑到这三位五保老人情况特殊,时任天山敬老院院长王景龙与该院工作人员张天红商量,由张天红代为保管这三位五保老人的零用钱。
2017年下半年开始,该零用钱标准由以往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了100元。张天红竟打起了小算盘,以工资低工作辛苦为借口,要求将这三位五保老人的零花钱作为自己的工资补贴。考虑到三位五保老人零用钱总额不大,又碍于同事的情面,王景龙便默许了张天红的这一行为。
五年来,张天红均以“代签”的方式违规领取三位五保老人零用钱共计14400元。最终,王景龙、张天红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通讯员谭倩杜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