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申长雨在回答关于推动数据产权保护方面举措的相关记者提问时表示:
一是要坚持安全为先、发展为要,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公共利益的保障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二是要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发展规律,实现数据保护模式与数据资源特性的高度契合,数据产权保护和数据有效利用的有机统一。
三是要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创造性劳动和资本投入,承认和保护数据处理者的合理收益。
四是要有利于数据的流动和交易,能够促进繁荣数据市场,壮大数字产业,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知识产权局已经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其中,浙江已经建立了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并开始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存证服务。
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各方的合作,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快推动我国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总台央视记者王婧孔禄渊李晶晶赵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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