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宣判美国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经审理查明,2019年初,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与被害人陈某某(女,殁年21岁)相识,谎称自己离异单身,逐渐与陈某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自2021年5月中下旬开始,陈某某多次提出分手,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不同意并对陈某某进行言语威胁。2021年6月14日20时许,经事先联系,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携带折叠刀、衣物等,到达宁波市通途路南侧清水桥路口公交车站附近人行道与陈某某见面交谈。21时48分许,沙迪德·阿布杜梅亭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刺、切割陈某某颈部数刀,陈某某失去反抗能力后,又继续戳刺陈某某面部数刀,导致陈某某大出血当场死亡。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沙迪德·阿布杜梅亭预谋报复杀人,捅刺、切割陈某某面部、颈部多刀,致陈某某死亡,动机卑劣,犯意坚决,手段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的辩护、获得翻译、领事探视等各项诉讼权利,开庭、宣判前均依法通知了美国驻华使领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总台央视记者奚丹霓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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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美国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以下简称沙迪德)故意杀人一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被告人沙迪德与被害人陈某某(女,殁年21岁)相识后,谎称离异单身,与陈某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5月下旬,陈某某向沙迪德提出分手,遭到沙迪德反对和言语威胁。同年6月14日21时48分,沙迪德将陈某某约至宁波市通途路清水桥路口公交车站附近见面,用事先准备的“勃朗宁”牌折叠刀朝陈某某颈部、面部捅刺、切割数刀,致陈某某当场死亡,随后逃离现场。
庭审中,公诉机关、辩护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法庭为被告人沙迪德聘请了翻译,通知了相关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沙迪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及被害人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沙迪德进行了最后陈述。开庭前,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通知了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该馆官员到庭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共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总台央视记者奚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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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公安机关于2021年7月23日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惩处。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