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保护古民居安全

日期:04-21
杭锦后旗检察院检察机关检察官

当古民居遇到棚户区改造

正义网讯(记者沈静芳通讯员卢星)古民居“遇到”了棚户区改造,危险重重?接到相关单位文物保护不力的线索后,检察机关及时调查,召开圆桌会议并送达诉前建议,持续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确保古民居的安全。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的联合西巷古民居和铁匠巷古民居都是建于20世纪30年代的四合院,建筑风格为典型的土默特风格,属于当时的政府公租房,200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评为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9月,杭锦后旗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两处古民居所在地正要进行棚户区改造,文物保护面临困境。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迅速到现场调查,发现两处古民居虽然还没有被拆除,但房屋本体年久失修,存在墙体渗漏、木构架风化的问题,处于危房状态。由于两处古民居处于政府城市建设规划拆迁区域,无法实施原址保护,旗政府已决定对两处古民居进行拆迁和异地恢复。公益诉讼检察官还发现,施工单位对两处古民居的拆迁和异地恢复并未形成有效规划。

2019年11月,杭锦后旗检察院与当地文体旅游广电局就两处古民居的异地恢复工作召开诉前圆桌会议。会上,承办检察官依据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诉前建议:两处古民居拆移时,施工单位要具有文物保护资质;拆下来的现有建筑构件要妥善保管,并进行编号拍照,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要根据专家意见规划,确保古民居与周边建筑在距离、高度、色彩、造型等方面协调统一;要确保古民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做好监管。检察官还就诉前检察建议做了释法说理。

杭锦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领导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当场承诺对古民居拆移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对全旗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关房地产公司表示,将按照规划和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古民居拆移工程。

此后两年多,杭锦后旗检察院一直关注两处古民居的命运。今年4月11日,该院联合文体旅游广电局再次实地走访发现,两处古民居已全部拆除完毕,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已在施工单位库房妥善保存;两处古民居的异地恢复选址规划已经完成,建设古民居的土地已预留,现正在做开工前期的周边环境论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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