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宁4月19日电(通讯员罗利艳)与他人或帮助他人互换“绿通”挂车方式,骗逃通行费上万元。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三名重型运输货车司机因诈骗罪被判刑。
王某雨,董某龙,王某生三人均为重型运输货车司机。2021年5月至8月期间,三人多次结伙作案,通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与他人互换装载鲜活农产品的“绿通”挂车的方式,骗逃高速路通行费。经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统计,王某雨本人及帮助他人骗逃数额3.56万元,董某龙本人及帮助他人骗逃数额2.14万元,王某生本人及帮助他人骗逃数额1.15万元。
广西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在后台数据排查中发现异常,于2021年8月21日报案至南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同年9月1日将王某雨、董某龙、王某生抓获归案。因涉嫌诈骗罪,王某雨、董某龙、王某生于2021年9月30日被批准逮捕。同年12月15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以上三人提起公诉。
2022年2月16日,被告人王某雨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董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王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