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这是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
《办法》规定,在省级层面,省级党委和政府是督察整改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省级党委和政府还要建立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
《办法》进一步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督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整改管理闭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督察培训,指导督促各地、有关中央企业准确把握督察整改方案编制、整改实施、督促检查、验收销号、定期报告和对外公开等工作要求。(总台央视记者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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