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家靠近河边,平时有没有看到渔政执法人员来巡河检查?这段时间,村上还有没有人去电鱼、网鱼?”这是近日梧州市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在西江干流浔江河段长洲区长洲镇泗洲村就禁渔期开展监督检查的一幕。
从2022年3月1日零时起,梧州内陆水域全境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给了鱼类更好的繁殖空间和时间,有利于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梧州内陆水域禁捕工作作为重要监督内容,通过一线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禁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腐败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主动担当、积极履职,推动“禁渔令”落实落细。
梧州市纪委监委聚焦“禁渔令”执行情况,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对责任单位职责落实、禁渔期困难渔民救助资金发放等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监督小组对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压实其履行“禁渔令”实施的主体责任。同时,驻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派驻优势,督促所驻单位部门完善“禁捕”执法机制、充实执行队伍、依法依规履行“禁捕”执法权力等。驻梧州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盯渔民救助资金的审核、公示、发放等重点环节开展精准监督。截至目前,梧州市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已开展监督检查15次,已实现对全市7个县(市、区)重点水域监督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13个,谈话提醒3人。
今年“禁渔令”实施以来,梧州市已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50航(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83人次,检查各种渔船27(艘)次,查获非法电鱼嫌疑案件4起。
与此同时,梧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开展“禁渔期”专项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紧盯部门负责人履职是否到位、困难渔民救助资金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工作推进是否得力、党员干部是否遵守“禁渔令”、收缴物资处置是否正确等5个监督重点,对所管辖范围水域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要协调动员多方力量充实到禁渔期的巡河队伍,严格落实24小时执法巡河制度。”蒙山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巡河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目前,蒙山县已组织各村党员干部、志愿者等100多人充实到禁渔巡河队伍中,该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实现对县内沿江沿河沿库村庄(街道)巡逻全覆盖。
“禁渔令”期间,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渔民救助资金发放、渔民身份认定、困难渔民资格审核等重点环节,通过实地走访、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切实保障4000多渔民合法权益,推动“禁渔令”实施的“后半篇文章”,禁渔期困难渔民生活救助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