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迟到的补助金

日期:04-14
巡察水利局

“我要反映今年施工方征用我们土地,却没有给我们土地租赁费……”3月11日,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巡察组对水利局开展政治巡察并张贴巡察公告后,就接到程村乡泗里村村民曹大哥举报电话。

这通电话立即引起了巡察组的重视。当天下午,巡察组一行决定到程村乡头坪村进行核实。在向头坪村村干部了解曹大哥等3户基本情况后,巡察组首先来到曹大哥家中进行实地核查。

“征用我们土地时,说好施工期间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助资金,今年催了几次都不给我们,老板总有理由挂断我们的电话……”巡察组一踏进曹大哥的家门,曹大哥便抱怨。随后,巡察组又找到其余两户,三户诉说的内容基本一致。

为了进一步核实问题,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一组与县水利局查阅资料及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另一组电话联系该项目施工方覃某某进一步核实。

经核,广西主要支流柳江(三江县程村乡河段)治理工程业主为县水利局,经相关程序后,于2020年12月由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程村乡头坪村村民曹必林、曹家富及莫胜利三户部分土地被占用,三户村民无法耕种,并损坏村民的部分青苗。按照相关规定,应支付土地租赁费,并给予一次性青苗补偿费。今年,该项目仍在施工,但施工方以各种理由拖欠村民土地租赁费和青苗补偿费。

巡察组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重,决定将头坪村三户村民未领取到土地租赁费和青苗补偿费的相关问题反馈县水利局,要求其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并进行跟踪督办。

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水利局对施工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谈话,释明拖欠村民相关补助资金的法律后果,持续传导压力。

“其实我们也不想欠村民的钱,但由于疫情原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我们的确没有站在村民角度想问题……”施工方负责人难掩愧色。

3月23日,在巡察组与县水利局见证下,广西振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覃某某将土地租赁费等相关费用共计2125元补偿给曹大哥等3户村民。

问题解决该后,巡察组进一步跟进,与负责监督水利局的纪检监察组进行沟通,共同督促水利局举一反三,注意倾听群众的心声,及时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晋中市榆次区新增两例初筛阳性人员 4月7日以来,收取或接触过韵达快递包裹的公众,请立即向所属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做好抗原或核酸检测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