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地方严重侵害妇女权益事件,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增加规定

日期:04-14
拐卖公安机关

本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这部法律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和二次审议稿有关修改完善情况。

有媒体提问,个别地方暴露出存在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作出哪些针对性规定?臧铁伟表示,这反映出这些地方在社会基层治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存在一定短板弱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拟从及时发现、有效防范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角度,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规定。

明确学校聘用教职员工时,应查询其是否有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202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85221位网民提出了423719条意见。此外,还收到近三百封群众来信。

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教育、就业等各领域的男女平等制度,保障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的休息休假权益,及时发现、有效防止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在认真研究和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二次审议稿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臧铁伟说,对于备受关注的性别歧视、性骚扰等问题,二审稿拟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明确学校聘用教职员工或者引入志愿者、社工等人员时,应当查询其是否具有性侵害、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有上述记录的,不得录用或者引入。

拟规定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个别地方暴露出存在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作出哪些针对性规定?

对此,臧铁伟表示,近期个别地方暴露出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反映出这些地方在社会基层治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存在一定短板弱项。“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各方面就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此,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拟从及时发现、有效防范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角度,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规定。”

臧铁伟介绍,一是,户口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二是,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排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救工作。三是,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新京报首席记者吴为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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