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政府网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具体如何申请?低保金如何发放?获得低保救助后仍然贫困怎么办?近日,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河南省民政厅出台《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并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记者查询发现,《办法》共6章41条,分总则、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管理和监督、附则等内容,明确了低保审核确认权限,简化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强化对低保救助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具体有哪些条文关乎群众,来跟记者一起划重点。
1.明确低保审核确认权限
《办法》明确,县级民政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乡镇(街道)承接县(市、区)按程序委托下放的低保审核确认权限,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村(居)委会协助做好低保相关工作。
2.谁可以申请低保?
《办法》指出,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此外,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具体指的是?
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4.哪些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单?
《办法》明确规定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单,包括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5.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即可: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6.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需环节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简化
在厘清权责关系的基础上,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需环节,只对公示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开展民主评议,防止少数地区“以评代核”“以评代认”,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基层经办效率。
7.城市低保VS农村低保该申请哪个?
《办法》明确规定,城乡低保标准不一致的地区,对于拥有承包土地或者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般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地区的,给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该规定破解了部分市县在区划调整或“村改居”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管理衔接不顺畅,困难群众到底应该纳入城市低保还是农村低保等问题。
8.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办法》专门设立“管理和监督”章节,从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到举报核查、权利救济等方面,对低保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加大对违规办理低保的处罚力度,确保低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9.共同生活成员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低保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由申请受理地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其他有关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0.低保金如何发放?获得低保后依然贫困怎么办?
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一卡通”系统或代理金融机构,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家庭账户,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快捷。
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记者莫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