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济阳:打通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难的症结

日期:04-14

这起挪车纠纷无法和解的坎儿如何过去

济南济阳:打通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难的症结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白曦)“胡某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向公证部门提存了10万元赔偿保证金,愿意积极赔偿。”今年3月,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对胡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是济阳区检察院依据《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办理的一起案件。

针对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难,特别是因被害人一方明显不合理诉求导致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难的症结,今年2月,济阳区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会签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

2021年11月,因挪车问题,胡某与他人发生口角,持刀将他人划伤,经鉴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一级。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了解到胡某有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意愿和能力,但双方主张的赔偿数额差距较大,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检察官告知胡某可以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并积极协调公证部门按标准计算出赔偿金数额,后胡某家属向公证部门提存了赔偿保证金,双方当事人也达成了和解协议,济阳区检察院对胡某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该制度未出台之前,很多轻罪案件仅因矛盾未能化解,侦查机关便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不仅浪费大量司法资源、降低案件效率和质量,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济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陈道松说。自该机制实施以来,济阳区检察院依托该制度共对3件轻微刑事案件分别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和向法院作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充分发挥了该制度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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