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0时至4月13日8时,浙江海宁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日期:04-13
新冠肺炎

来源:海宁发布

关于海宁市新增2例

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4月12日0时至4月13日8时,海宁市在开展核酸筛查时,新增2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均为隔离点检出。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71例。新增的2例基本情况如下:

病例170:沈某某,男,29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上城蝶园12幢一单元。

4月7日,南苑社区居委会、南苑二里、海城名家。

4月8日,南苑社区居委会、康华医院门口。

4月9日,南苑社区居委会、塘南西路87号欧派门业门口、金泰公馆2幢楼下。

4月10日,南苑社区居委会、康华医院门口。

4月11日,南苑社区居委会、赞山公园核酸采样点。

4月12日,硖石街道办事处门口、南苑社区居委会、南苑社区核酸采样点、东苑小区门口、海城名家、紫郡名邸、丁香花园、东苑公寓、中南景苑、园丁路6号。19:12转运至集中隔离点,22:50转运至定点医院。

病例171:刘某某,男,38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民和小区34幢。

4月7日起在集中隔离点。

4月13日3: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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