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检察官主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情暖七旬残疾老人
20年行政争议按下终止键
“武老先生收到帮扶金后很满意,也不再为往事所扰了!”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薇迫不及待地向武汉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莹莹分享了一个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在两级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一起长达近20年的行政争议纠纷终于化解。
2021年8月,武汉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收到一份监督申请,申请人正是年逾七旬的残疾老人武老先生。武老先生反映,56年前,他在村集体公社务工时意外受伤,造成三级残疾,但除了公社出具的集体工伤事故证明外,未经法定程序认定其系因公致残。
2004年以来,虽然武老先生也收到一些补助,但他与街道、村委会及民政部门因补助金的发放金额和缘由问题一直存在异议。2019年,武老先生开始领取退休金后,因其不再满足政策变化后的补助条件,村里按规定停发了他的补助金。
武老先生想不通,自己因公致残为何不能领取补助?他多次提起诉讼,要求民政部门为其发放因公致残抚恤金,但均败诉。武老先生决定到武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此时,距他第一次提出异议已近20年。
杨莹莹热情地接待了他。武老先生小心翼翼地拿出收藏多年已泛黄的文件材料,讲述自己的经历。杨莹莹耐心倾听他的诉求,一页页认真翻阅材料,并邀请值班律师为他开展简易听证。
送走武老先生后,第六检察部立即就该案展开讨论。经研究,武汉市检察院认为,民政部门因武老先生不符合新的补助政策,停发其补助是合法的,该案行政诉讼也不存在需要监督的情形,但武老先生的诉求有一定合理性,存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可能,遂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案涉行政机关所属辖区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2021年10月26日,由武汉市区两级检察院组成的办案小组赴武老先生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会商争议焦点和解决办法,并邀请区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各方在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及政策调整等情况后,充分理解武老先生的诉求,并形成了共同推进争议解决的初步共识。2021年11月12日,两级检察院向区信访局发函,建议其参与协调,共同妥善解决该案争议。
此后,办案组又再次主动上门会商,释法说理,争取多方力量的理解与配合。春节期间,武老先生所在的街道办工作人员还专程上门慰问了老人。
2022年2月18日,经过两级检察院几个月的多方协调,村集体企业与武老先生达成了帮扶救助协议,每月为其发放生活困难帮扶金。这场跨越近20年的争议终于得以解决,武老先生也迎来了平静祥和的晚年生活。
“该案只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的一件‘小案’,但对于武老先生这位残疾老人来说,却是关系着晚年生活质量的‘大事’。法律是有限度的,但是由办案传达出来的司法温情却可以是无限的。”听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传来的好消息,杨莹莹心中感慨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