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听证员有无具体问题要询问当事人?”4月2日,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顺芝正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主持一场行政赔偿纠纷系列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因疫情原因,该院通过“云”听证,以视频方式举行公开听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保证了检察办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1年,长垣市某镇尚某等14家村民在自家耕地上建设养殖场养殖畜禽。2019年6月,当地镇政府根据上级整治要求拆除该养殖场。经尚某等人提起诉讼,法院认为镇政府行为缺乏执行依据,确认其拆除行为违法。之后,尚某等人再次提起诉讼,要求镇政府赔偿其经济损失。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判决镇政府以10元/平方米的标准赔偿。尚某认为镇政府未提前告知就拆除,该行为导致其建筑大棚及内部设施全部损毁,无法再次利用或变卖,镇政府应增加其赔偿金额。2022年1月11日,尚某等人以此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审查卷宗后,承办检察官挨家挨户进行了走访,认为养殖场所占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属于违法建筑,虽然镇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但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镇政府的赔偿范围应仅限于直接损失,因此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这起行政赔偿纠纷系列案件涉及同村14户村民,在当地影响较大,如何确定赔偿标准是案件的关键所在。为化解行政争议,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10元/平方米的赔偿标准大大低于我们的建筑和内部设施成本,违反了司法公平原则。”
“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拆除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虽然涉案养殖场属违法建筑,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但镇政府的违法拆除行为导致建筑材料贬损,应当对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就目前建筑材料价格来看,10元/每平方米的赔偿标准过低,应当酌情调整。”
……
听证会现场,当事人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激烈交锋,火药味很浓。
在长达2个小时的辩论中,听证员们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逐条逐项进行分析,双方当事人情绪慢慢平复下来,不时点头认同,并表示了和解意愿。
“感谢检察院专门召开这场‘线上’的听证会,没让疫情耽误我们的案件,也给了我们一个说理的地方。”听证会最后,申请人由衷地表示。
4月11日,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和折旧情况,镇政府决定以4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赔偿,双方签署了行政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