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24时起 海南海口部分公共场所恢复营业和活动

日期: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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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根据当前海口市疫情防控形势,就部分公共场所恢复营业和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有序开放部分经营性密闭场所KTV、棋牌室、电影院、剧院、网吧、书吧、歌厅、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室内图书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洗浴中心、美容院等室内经营性密闭娱乐和健身场所,按50%限流有序开放,并根据省指挥部《关于落实出入重点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扫“地点码”措施的通知》严格落实扫“地点码”、佩戴口罩、测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群体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超过50人数的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超过300人数的依申请审批。

三、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部署,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少扎堆、少聚集,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依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海口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4月13日24时起实施。

(总台记者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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