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本月启动
4月起,本市有序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
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优待证制度”,逐步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作颁发优待证。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持证人性别、持证人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优待证全国统一编号,并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提供数据服务使用。
持证人凭优待证享受优待服务。《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提到,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等。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提高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本市建档立卡登记对象包括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等;优待证申领对象包括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原则上在户籍地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建档立卡、申领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服务对象,也可向常住地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