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 山西省阳泉市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日期:04-09
疫情新冠肺炎阳泉市风险地区山西省阳泉山西

原标题:紧急发布!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31号)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31号)

2022年4月8日,我市在对省外返泉人员进行“第一落点”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一例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为上海途经石家庄返泉人员,到达阳泉北站后经“点对点”转运至平定县“健康驿站”,闭环管理,无外出。经市、县两级专家组诊断研判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已转运至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展医疗救治。

疫情发生后,我市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公众密切关注上海、吉林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的动态变化和病例的行动轨迹,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有病例发生的地区。

二、严格落实赋码管理。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上海、吉林及其他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会商通报情况动态调整)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赋“红码”,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除上述地区外其他省旅居史的来(返)泉人员赋“黄码”,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全市各类法人单位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体温异常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落实。

四、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市防控办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请广大群众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并积极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4月9日安徽省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辽宁4月8日新增2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