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杜陆军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高利转贷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陆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杜陆军利用担任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武昆股份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高利转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