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4月6日,从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传来消息,该行已会同有关部门,于日前正式启动山西省“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旨在整治“征信修复”乱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维护人民群众征信合法权益。
当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打着“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旗号,大肆宣传可删除信用报告中不良信息,误导公众委托其代理维权,从中牟利。这种行为不仅无法删除准确无误的不良信息,还存在信息泄露、资金损失、涉嫌违法等风险,严重损害公众合法权益。
据悉,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概念。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一旦发现违规修改或删除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或予以行政处罚。同时,信息主体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权,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