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小越的信——为了这份温情

日期:04-07

春光明媚的三月,大学校园里满目春色,和风中带着新鲜的花草香。坐在教室里,我感觉无比宁静、幸福。回想一年前,即将参加高考的我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恍如隔世。

高三那年,我刚满17岁,为了考上对口的艺术类院校,从普通高中转到了艺术类培训学校。既要备战专业考试和高考,又要适应新的班级和同学,我感觉压力很大。为迎合同学,我竟然虚荣心作祟,开始购买限量版的球鞋、时尚衣物,钱不够用就偷拿家中的奢侈品包包卖掉换钱。很快,爸妈就发觉了我的行为,我觉得愧疚,但还是放任自己。一次,在篮球场边,我鬼使神差般将篮球架下同学们的手机揣进了裤兜,不料被人当场发现。

在看守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阿姨带着爸爸来见我。检察官阿姨告诉我,我出事后,爸妈吃不好睡不好,想尽一切办法与被害方沟通,争取他们的谅解。检察机关会综合考虑案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些话为绝望的我注入了希望,我似乎又看到了灿烂的阳光。

考虑到我还没有成年、认罪认罚,而且即将面临高考,检察院于2021年3月对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了6个月的考验期。取保候审后,我又回到学校继续学业。但是,在看守所的日子如梦魇一样挥之不去,我无心学习,常常上课走神,爸妈为此互相指责抱怨。我和父母沟通越来越少,相处也不融洽。

检察官阿姨通过帮教机构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再次与我和爸妈进行了面谈,让我们坐在一起互相敞开心扉。我担心被法院判处刑罚后影响高考,检察官阿姨就专门讲解了犯罪记录封存等法律知识,并且鼓励我:“只要你自己不放弃自己,把这个经历当做警示,就会更加珍惜以后为梦想而奋斗的时光。”

面谈后,检察官阿姨向爸妈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妥善处理家庭矛盾,构建和睦的家庭关系。爸妈意识到,我犯错与家庭关系出现问题也有关,他们愿意改变自身。后来我顺利参加了高考,如愿以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考验期结束后,检察官阿姨为了配合我学校放假的时间,利用国庆假期通知我和父母再次来到检察院,宣布对我的不起诉决定。经历了这么多,我认识到了法律的严明,更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为了这份温情,我也要好好努力,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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