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常州4月6日电(通讯员马骏)近日,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小林(化名)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经法院审理,小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0年底,我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了小林分享的生活视频,对她一见倾心。后来我们私信互加了微信,没多久我就表白了,希望她能做我女朋友。小林当时没有拒绝我,我就默认她对我也有好感,把她当成了我的女朋友。”被害人小王(化名)在回忆这段疯狂的“爱情”时说道。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小王对“女友”百般讨好,对小林一次次地借钱要求也是有求必应,却殊不知自己已经掉进了“桃花”陷阱。
见小王如此殷勤,“女友”小林又以投资开厂还需要资金为理由向小王筹钱。小王没有多想就向家人、同事、朋友借钱,凑了十万余元转账给小林。事后,小王还在家庭群和工作群中向大家宣布自己要当老板的好消息。但小王的父亲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提醒儿子要警惕。
后来,小王提出想看看合同或者生产车间,小林却屡次推脱。他虽然感觉不对劲,但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女友”。小林变本加厉,陆续以工厂生产需要、发放工人工资为由向小王借钱。因为借款金额巨大,小王实在无法满足,这才彻底醒悟过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查发现,“女友”小林实际上不仅没有收入来源,而且沉迷于赌博,曾多次因为赌博被行政处罚。她发现网络短视频平台上经常有陌生男子给她发送求爱信息,便想假意与这些陌生男子“谈恋爱”来骗取钱财用于赌博。
承办检察官提示,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的贪念、感情来实施诈骗。网络空间纷繁复杂,真假难以区分,作为个人来说还是要合理利用互联网的社交功能。年轻人网络交友无可厚非,但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在对方提出借款要求时切记要谨慎,不能被爱情迷昏头脑。如果发现存在被骗取钱财的情况,应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尽快就近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