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施行30多年的“门前三包”将更细化“三包”责任人有权制止店外乱停车
“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将按照边界清晰、不留盲区、无重叠的原则进行划分;责任人应当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干净、有序、规范。近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门前责任区管理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将在北京未来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得到进一步深化。
“门前”范围:边界清晰不留盲区
“门前三包”在北京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1985年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1999年,这项管理办法经过重新制定,一直沿用至今。
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原有的“门前三包”责任制部分工作措施,已不符合现阶段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为此,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门前责任区管理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此次制定的深化方案内容,适用于本市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的建制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建筑施工现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
征求意见稿提出,门前责任区范围按照边界清晰、不留盲区、无重叠的原则进行划分。
地面:横向为建筑物、构筑物临街侧房基线总长,与毗邻单位有空当的,延长至空当区域中心线;纵向为建筑物、构筑物临街侧房基线至道缘石,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
立面:为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护栏或者围墙侧立面,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天际线;无毗邻单位的,自本单位四周墙体起算。
空间:为地面横向、纵向与立面三者所形成的空间。
“三包”内容:市容环境、秩序环境、设施环境
“门前三包”都“包”什么?征求意见稿提出,责任人应当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干净、有序、规范。
包市容环境:维护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干净。及时清除暴露垃圾、污水、污迹和渣土;遇雪情按照规定雪后及时开展扫雪铲冰;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
包秩序环境:维护责任区内秩序环境有序。不得私搭乱建、开墙打洞;不得店外经营、堆物堆料、沿街晾晒;不得私装地锁、乱停车辆。
包设施环境:维护责任区内设施环境规范。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及施工围挡;不得在建筑物外立面乱贴乱挂、乱涂乱画;不得乱设栏杆、石墩;不得占用绿地等。
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在责任区范围内,责任人发现他人有乱扔垃圾、乱设摊点、乱停车辆等行为的,有权劝阻和制止。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沿街商户:6月底前悬挂“门前三包”公示牌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区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门前责任区管理摸排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沿街单位和商户的门前责任范围。6月底前,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门前三包”责任书或“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明确告知应履行的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覆盖率100%。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还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月底前向沿街单位和商户公布,方便“门前三包”责任人和市民及时、便捷、有效投诉。
本市将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治理。建立市、区两级考评机制,将“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纳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考核评价。
此外,本市还将开展“门前三包”管理示范街(片区)创建工作,每区不少于5条。年底前,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将对示范街(片区)进行考核验收。(王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