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公布了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
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按照“区域+项目清单”“因素法+项目清单”的方式组织实施:
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方向采取“区域+项目清单”分配;
绿色化(节能降碳)方向采取“因素法+项目清单”分配,以纳入省级工业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库的项目清单作为资金分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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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支持项目计划实施的省级补助资金将在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下达。其中:
按“区域+项目清单”方式支持的省级补助资金,每个市、县(市、区)最高支持不超过3000万元,原则上需用于支持清单内的项目实施,具体数额和比例由各地按要求自主决定。
按“因素法+项目清单”方式支持的省级补助资金,由各地支持符合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申报条件的项目,支持的项目原则上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山区26县项目总投资可放宽至不低于1000万元),改造后可实现年节能量300吨标煤以上或二氧化碳减排量600吨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依法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优先支持纳入省级工业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库的项目。
各承担项目实施计划的市、县(市、区)要加快省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对企业已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30%以上的,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下达(或分批下达)补助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