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部署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补短板增后劲和经济稳定增长。按照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原则,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3.65万亿元。为加强周期性调节,去年底已依法提前下达1.46万亿元。下一步,一要抓紧下达剩余专项债额度,向偿债能力强、项目多储备足的地区倾斜。去年提前下达的额度5月底前发行完毕,今年下达的额度9月底前发行完毕。二要更好发挥专项债效能。坚持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加大惠民生、补短板等领域投资,支持新基建等增后劲、上水平项目建设。合理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在重点用于交通、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项目基础上,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等项目。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项目开工和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要用改革的举措、市场的办法,发挥专项债“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四要加强资金管理,防止沉淀闲置,严禁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形象工程。五要统筹把握国债、地方债发行,保持合理国库资金规模,保障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惠民生所需财力,防范债务风险。鼓励境外中长期资金购买国债,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金融系统要加强配合,保障国债有序发行,支持项目建设融资。
决定新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水利工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水利工程,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会议指出,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安全工程。今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重大引调水、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建设和改造等工程。这些工程加上其他水利项目,全年可完成投资约8000亿元。会议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项目运行安全。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事关中小学招生入学!教育部最新通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再降价!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不高于每人份28元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各省份要将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8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8元。实行检测价格和试剂价格分开计价收费的省份,要按照不高于上述水平设置封顶标准。各省份应在2022年4月8日前完成调价工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省份,可延后至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调价工作。
好消息!这些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减免3至6个月房租
近日,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推动中央企业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通知指出,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力争在上半年实际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
三部门发文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网络直播平台要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账号分级分类管理,每半年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存在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要维护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不得通过虚假营销、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国家药监局已批准24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截至4月2日,国家药监局已批准24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适用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规定的人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相关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