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科技大学
一.调剂信息发布
(一)学校在研招网(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和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
(二)学校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工作结束后撤销调剂信息。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反之不可。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与数三互调。
(六)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向学术型专业的调剂。专业学位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八)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调入专业为工商管理的要求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9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7年9月1日前颁发。
(九)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原则
(一)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一志愿考生,在国家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还应达到学校制定的“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不回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并按要求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不回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监督和解释
(一)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即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84022989,88959356。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