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发布
即日起文昌加强来(返)文昌人员管控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4月1日发布通知,即日起对来(返)文昌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一、有上海市、吉林省吉林市旅居史人员
自3月30日起,有上海市、吉林市旅居史的人员:
(一)对来琼未满7天的,补齐7天严格居家隔离,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一律实行免费集中隔离留观,直至满7天,期间每天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对来琼7天以上未满14天的,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等待结果。
二、有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旅居史人员
自4月1日起,从海口、三亚、万宁、琼海、陵水来(返)文昌的人员按以下措施进行管控:
(一)从封控区、管控区来(返)文昌的人员,一律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对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留观,费用自理。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非封控区、管控区来(返)文昌的人员,进行“落地检”和“四天三检”,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三、省外其他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如您14天内有省外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请返回文昌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返回前凭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返回后严格落实“落地检”+“四天三检”,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
四、省外非涉疫区旅居史人员
实施“落地检”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拨打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3266823。
4月1日起,从海南这四地到万宁人员抵达当天须核酸检测
记者4月1日从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从海口、三亚、琼海、陵水来万宁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抵达当天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第1、3、7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待结果。
同时,以上来万宁的人员要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万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核酸检测工作是快速、精准、彻底阻断疫情的有效手段,需要所有人主动、积极地支持、配合。请广大市民游客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或漏报、瞒报、谎报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遇到问题请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联系万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223575)咨询。
澄迈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
4月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澄迈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我省个别市县已有确诊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澄迈县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结合当前防疫形势,现对该县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通告如下:
一、省外来(返)澄人员在执行24小时内落地核酸检测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要严格实行居家(酒店)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流动,同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省内有疫情的市县来(返)澄人员须落实“三天两检”,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实行居家(酒店)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流动,同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暂时关停全县KTV、棋牌室、酒吧、网吧等密闭性活动场所(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禁止举办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其余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自2022年4月1日下午3时起,暂停从海口、三亚、陵水、琼海、万宁开往澄迈县的班线车。
五、全县人民在清明节期间要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本县。暂停颜春岭、海福陵园、山口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及相关祭祀场所祭扫服务,倡导以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形式寄托哀思。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组织聚集性祭扫活动,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要求,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等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个人法律责任。同时,要积极劝导涉疫区亲属暂缓返乡扫墓祭祖。
本通告即日起执行。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李佳飞张惠宁高懿特约记者:黄良策通讯员:梁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