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布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名单,凤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牙素瑜榜上有名。
但就在前不久,牙素瑜还在为受到不实举报而沮丧,有人反映牙素瑜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包庇违法犯罪行为。
该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反映政法系统干部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要求成立核查组,及时查清事实真相。
经过调取案件材料、询问相关人员后,发现信访人举报件中提及的案件并非牙素瑜承办,其举报反映牙素瑜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的问题失实。举报人只是轻信别人所言,遂对牙素瑜进行举报。并且经过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进一步核查,该案件中也并不存在办案人员包庇违法犯罪的问题。
“我从检十八年来,一直都尽职尽责,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办案。当我得知自己被举报后,想不通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被人举报,做起事来有点提不起精神、畏手畏脚,怕哪里出错又被举报。虽然我也知道身正不怕影子歪的道理,但遇到这种情况,工作上或多或少还是会受到影响的。”牙素瑜表示这是她第一次被举报,而且还是“乌龙”举报,对于这次“无妄之灾”,牙素瑜深感无奈,一段时间以来都郁闷不安。
为消除不实反映给干部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凤山县纪委监委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和《河池市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于2021年8月29日对牙素瑜进行公开澄清正名。
“非常感谢组织在河池市党代会召开的前一天为我澄清正名,因为我是河池市党代会代表,如果带着‘污点’去参会,担心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心里会有压力。”作为凤山县政法系统唯一的河池市党代会代表,凤山县纪委监委的澄清正名,让她卸下了心理包袱、轻装上阵。
“领导、同事们都打电话给我,鼓励我放开手脚,大胆地工作,我要更加努力工作,回馈组织的关心厚爱。”澄清正名后,在组织的关爱下,牙素瑜调整好了心情,干事创业的激情更足了,更加放心大胆的办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并取得了不俗的工作成绩。
去年申报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凤山县有一个名额,因牙素瑜表现突出,经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报送牙素瑜评选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21年12月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布表彰名单,牙素瑜成功评选上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成为全市6个、全区70个获选人之一。(凤山县纪委监委)